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本年度开始,项目名称统一调整为“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基础性研究,同时兼顾应用对策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 申报项目须是已完成并且尚未出版的专著或研究报告,成果字数不少于8万字。申报分马克思主义(含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等学科)、政治(含政治学、法学等学科)、经济、管理(含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等学科)、教育(含教育学、体育学与健康管理等学科)、艺术、荆楚文化与冷门绝学、“理论热点面对面”等10个专题类别。申报“理论热点面对面”专题的,须在成果名称前标注“理论热点面对面——项目名称”。
2. 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如有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网上申报时间开始之日前),不得申报本项目。(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申报。(3)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报。(4)不得使用与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4.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以原论文(出站报告)为基础作出实质性修改,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 项目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进行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6.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被撤销或终止,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
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择优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3-12个月,研究起始时间以立项通知下达日期为准。
本年度开始,取消“立项即结项”模式,实行立项与结项分离管理。项目定于2026年立项,2027年组织结项,项目资金将分两次拨付。
项目结项成果要求公开出版,结项时须提交与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图书出版单位签订的正式出版合同。
申请结项时项目申请人须填写《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鉴定申请表》,提交最终成果全文、最终成果简介、查重报告、出版合同等结项材料。
省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成果进行集中鉴定,结项申请经专家鉴定通过后方可结项。未通过鉴定的项目须在3个月内修改完善,附上修改说明,重新提交结项鉴定材料。重新鉴定的费用由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承担。修改后仍未达到结项标准或超过限期修改时间仍未完成修改的,按程序予以撤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予鉴定:(1)至少有1项阶段性研究成果被有关决策机关内参采用刊印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2)至少有1项阶段性研究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
结项成果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出版,出版时须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成果”字样,并向省社科联提交正式书稿3套。
四、申报安排
1. 项目以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选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保证选题申报质量。
2. 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sas.csdcinfo.cn。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8月31日0:00。申报人需先进行系统填报,申报项目经高校、社科联审核通过后,才可下载打印《申请书》、《封面》。申报人请于2026年9月3日11:30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系统中经学校、社科联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导出申请书和封面。系统申报方法详见《2026年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申报系统个人操作指南》。
3.各单位科研联系人请于2026年9月8日11:3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并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科研处(请注意,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前须经过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指导,并修改完善)。
(1)《封面》2份;
(2)《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不要与成果装订一本。《申请书》“申请者(签章)”处,除申请人签字外,还需课题组成员签字确认,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成果2份(双面打印,必须匿名,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或单位信息等相关背景信息)。成果封面为从申报系统里下载打印的《封面》。
(4)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简洁版)2份,双面打印。
(5)《项目申报汇总表暨学术分委员会评审意见表》1份。
4.请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并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材料完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处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附件:
1.2026年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方向性选题
2.2026年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申报系统个人操作指南
3.项目申报汇总表暨学术分委员会评审意见表